辛辛苦苦全款买房、签合同、搬新家,本以为能安稳过日子,可没及时办过户,房子竟可能被法院查封拍卖!这不是危言耸听——只要没完成过户登记,法律上房子仍属于原房主。若原房主欠债,法院就有权执行这套房产。

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的住建调查员告诉大家,最高法为购房者开辟了维权通道,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就能向法院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叫停拍卖:
1.法院查封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购房合同;
2.查封前已实际入住,并持续缴纳水电、物业费等;
3.已付清全部房款,或能按法院要求补缴余款;
4.未过户并非自身原因,比如原房主拖延、房屋存在未解抵押等。
证据是维权的关键!务必收好购房合同、全款转账凭证、收据、物业水电费票据、装修合同,甚至邻居证言,原件妥善保管,复印件云端备份。
发现房子被查封要立刻行动:
第一步,向执行法院提交《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书》及全套证据;
第二步,若有人提起异议之诉,积极应诉补充举证;
第三步,裁定生效且15日内无人起诉,即可申请解封并督促原房主配合过户。
最后提醒:买房后务必第一时间办过户!遇到房屋查封、执行异议、房产过户纠纷等法律问题,都可以联系我们,专业帮你维权!
【全国住房与建设事业发展中心】诚聘住建调查员,关注反腐倡廉,依法维权,依法行政,扫黑除恶,010-56278284、010-53386795、010-5623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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