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工程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强化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密结合福州市实际,出台了《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实施意见(试行)》《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5版)》《福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负面行为清单》三份政策文件(简称“一意见两清单”)。
近日,福州市住建局依托招投标协会,召开了“评定分离”等制度宣贯会,福州市住建局副局长杨学敏出席会议。全市13个县区招投标监管部门,和市国资委及其下属国有企业、卫生健康委及其下属医院、市教育局及其下属学校等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市场经营主体代表共376人参加。
会议对“一意见两清单”进行了深入解读和宣贯,通过制度约束,切实增强经营主体合规自觉性,统一政策监管标准和执行尺度,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会上,福州市招标中心副主任翁焰枝详细解读了“评定分离”实施意见的政策制定背景和目的、核心定义与适用范围、招标活动全过程实操要点等内容,深化与会单位对文件精神的理解,保障政策精准落地执行。市招投标协会副会长林道隽对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2025版)和招标人行为负面清单分别进行讲解,着重介绍了本年度修订完善的招标文件编制负面清单条款,并逐一强调招标人履行主体责任过程中,应避免触碰负面清单所列举的“禁区”。
会议要求
招标人等市场各方和各县区监督部门应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策学习宣贯,推动制度落地见效,协同发力构建“各方自律、监管有力”的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持续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