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工作安排,现拟聘请四家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开展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及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二)律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律师事务所证照齐全,具备住建领域相关工作能力和经验,具有能够提供完成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在经营活动中无犯罪或重大违法记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名。
二、承接标准
(一)律师事务所和法律顾问团队制度建设完备。
(二)律师事务所能够给予法律顾问团队充分支持,法律顾问团队成员及核心成员人数充足,熟悉住建领域法律法规,并能够全面胜任并完成本公告要求的各项服务内容。
(三)法律顾问团队响应及时。除按时按质完成日常工作外,具备及时派员协助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机制和能力。
(四)法律顾问团队具备完善的履约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法律顾问服务、立法、行政执法、普法、矛盾纠纷化解等依法行政工作,在以往工作中未出现较大失误或失职失责情形。
(五)法律顾问团队能够处理应对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复议、诉讼纠纷,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六)法律顾问团队能够结合团队自身经验及特长,为住建领域提供特色化服务。
(七)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遵循平等自愿原则,费用实行包干制,在财政预算资金及合同约定外不再支付其余任何费用。
(八)本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文件要求
各类证照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每份报名文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用大号信封密封包装,贴好封条,并在封条上注明项目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一式两份。文件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报价、服务方案、管理制度、业绩、承诺书等,应尽可能对本公告内容做出详尽回应、承诺,相关证明、材料、数据应全面、真实、可靠,格式自拟。
四、购买服务内容
2025年法律顾问预算资金:30.00万元(以财政最终下拨资金为准),选聘4家律师事务所开展法律顾问服务工作,每家7.5万元,响应文件满足资格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前四名律师事务所为成交人。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一)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1.参与日常法律事务咨询工作,草拟、修改、审查合同以及其他法律事务文书。
2.参与重大事项、重大决策会议论证。
3.根据工作要求,参与局长接待日接访工作。
4.参与重要项目及合同的谈判(涉密除外)。
5.参加有关法律事务研讨会议,并根据需要就以上工作内容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咨询意见或进行指导。
6.参与、协助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起草、审查和修改,参与、协助对已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重要规章制度的评估、审查和修改。
7.负责对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草拟、制定或提供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出具审查意见。
8.协助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工作,参与制作法律宣传文书和普法文本工作,并负责相关内容的审查。
9.参与行政执法案件适用法律等法律事务研讨。为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集处理各类行政信息,为决策的实施提供及时的法律信息反馈,帮助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难法律问题,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10.根据市住建局工作安排,派出律师或律师助理到市住建局开展全天日常坐班服务。
11.参与涉及采购、委托管理、特许经营项目的研讨论证,按要求提出法律意见。
12.协助完成行政执法、法律纠纷、应急处置等工作中的法律事务。
13.完成交办的其他、突发法律事务服务工作任务。
(二)行政复议服务
1.协助做好行政复议相关文书的处理工作;
2.配合做好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案件调查会、现场调查等;
3.根据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针对案件出具法律意见;
4.参与行政复议案件决策论证;
5.协助调解行政争议,参与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工作;
6.参与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三)行政(民事)诉讼服务
1.协助办理行政(民事)诉讼案件的前期工作;
2.协助办理行政(民事)诉讼案件的证据收集工作;
3.接受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作为代理人参加行政(民事)诉讼。
(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服务
1.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
2.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五)公平竞争审查服务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服务工作,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
服务期限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单位应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盖章,报名文件应统一采用A4纸制作并胶装成册、报名文件封面要填好报名单位名称和入选项目(法律顾问)盖好单位公章于2025年11月25日17:00前寄送或派人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4楼480室。
(二)报名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必须实事求是、准确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或隐报瞒报有关情况的,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单位如提供资料不全或证明材料不足,将不再通过其它渠道查证。
(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按照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对报名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核打分,择优选择。对所选取的律师事务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进行电话通知及在门户网站公示。
六、报名联系方式
0871- 6316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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