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根据省、市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举行《昆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听证稿)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对于《昆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听证稿)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12月下旬举行。
三、听证参加人(一)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由昆明市从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等相关代表与其他关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作的普通公民组成,名额为8至10人。
2.本市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或者专家名额为8至10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邀请相关人员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凡与本次重大决策事项有利害关系或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442室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邮政编码:650000),并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电话:0871-63168384;网上报名请下载报名表(附件1),用电子邮件发送至kmszjjwyc@163.com。采用信函报名的也可使用此报名表。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于2025年12月1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昆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听证稿)等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在召开听证会的同时,《昆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听证稿)也将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2月19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修改意见请于2025年12月19日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到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4号楼(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 编:650000
联 系 人:王刚、李崇阳
联系电话:63168384
邮 箱:kmszjjwyc@163.com
特此通告
附件1: 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
附件2: 《昆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听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