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旨在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福州市积极贯彻执行,出台了《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的应用。在相关政策推动下,我市积极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开展调研工作,完善并优化装配式有关政策。自发布推进装配式建筑相关文件以来,我市装配式建筑开工面积逐年增长,截至2025年10月全市累计开工装配式建筑2924.56万平方米。同时,形成了成熟的配套产业链,建成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25个(预制混凝土生产基地7个、钢结构生产基地16个、装配式装修部品部件生产基地2个),其中7家被住建部认定为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数量居全省第一。2020年我市被住建部认定为全国第二批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
2025年1至10月,我市综合折算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335.92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46.5%,排名全省前列。
一、政策创新,推动用地单位落实福州市装配式政策。2024年前,我市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装配式建筑要求,推动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从政府投资项目向房地产开发项目拓展应用。2024年后,我市创新机制,在全省率先采用与用地单位签订装配式建筑监管协议的方式,实施“一项目一协议”,精准明确项目采用装配式建设的指标和职责,进一步推广装配式建筑应用。
二、扩大范围,推广装配式装修和市政工业化。为应对市场逐渐饱和的挑战,2024年6月,我市印发《关于优化调整装配式装修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推动装配式建筑转型升级,鼓励采用装配式装修试点,进一步提升内装修效率和品质,扩大装配式部品部件应用范围。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建筑函〔2024〕47号)文件精神,推动福州市装配式市政工程应用。2024年至2025年10月,已指导16个项目申报福州市装配式装修试点,并有序开展了6个项目的装配式市政工程评价工作。
三、政企联动,持续推动装配式产业发展。成立市政工程工业化及施工临设预制化和免模免撑梁板一体化“政企联动”专班,每季度组织与企业的会商碰头会,以及定期赴项目现场调研,面对面解读各项惠企政策,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过程的难题,加快推动装配式建造创新技术转型。2025年组织“市政工程工业化、施工临设预制化”省级现场观摩会和福州市免模免撑梁板一体化装配式技术现场观摩会,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