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韧性城市的意见》和住建部《“数字住建”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2025年8月18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智慧工地建设的通知》(建质规〔2025〕5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省持续开展智慧工地试点工作,在提升工程质量安全治理能力方面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巩固试点成果,推动信息技术与施工管理深度融合,实现从“试点示范”向“全面应用”转变,制定本《通知》,旨在通过系统化、标准化、平台化的方式,全面提升我省建筑施工数字化监管水平。
二、总体目标
以“系统集成、数据赋能、精准监管、长效运行”为原则,推动全省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市政工程全面实施智慧工地建设。明确分阶段目标:
2026年底:所有在建政府投资工程及一定规模以上项目(房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10000㎡、市政工程造价≥3000万元)接入省级智慧工地管理平台;
2027年底:智慧工地建设全面有序开展,形成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实现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效能显著提升,智慧监管模式向多领域拓展。
三、主要任务
《通知》明确了十项重点任务:建设省级智慧工地管理平台、推进智慧工地管理平台全覆盖、夯实数据基础服务支撑、推进智慧工地统一监管模式、开展技术研究和数据应用、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发挥人才服务保障作用、强化条件保障和多元投入、建立明确激励机制、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建设。
四、保障措施
各地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配套政策,严肃查处数据造假、强制收费等行为。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总结优秀经验,引导各方共同推动智慧工地高质量发展。
原《关于开展“智慧工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函〔2021〕107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解读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咨询处室: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联系人:施赤文
联系方式:0551-62871587